福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来源:爱游戏APP手机登录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4-09-24 03:45:43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策略、法律和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组织实施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领域投资项目;指导、协调我市工业企业与央企、省企、外资企业合作;指导协榕台产业对接有关工作;拟订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产业园区建设。
(四)负责全市工业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的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
(六)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含乡镇企业);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八)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2.办理地点: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经营管理类424-427窗口
3.交通指引:1.地铁:可乘坐1号线路在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或乘坐6路、33路、38路、40快线路、306路在公交仁德站下车。
分管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装备行业的发展、民爆产品管理以及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工业招商引资、榕台港澳产业合作工作,负责央企、省企、民企有关项目的招商引资及服务等工作。
分管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牵头创意产业发展;老干部工作。
分管处室(单位):创意产业和传统工艺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福州市经委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产业规划、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技改、工业重点项目、龙头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搬迁;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系统党建、统一战线、双拥共建、党务公开、直属企业党务和人事管理,机关党建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意识形态、文明创建、春风行动、计划生育等工作。
分管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绩效管理、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简报、督查、机要、档案、保密、便民呼叫中心、规章制度,社会综合治理、双拥共建和内部审计;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工作。
局机关重要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全局各项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新闻宣传及内部资料编发以及工业园区等工作。
分管工业经济运行与监测分析、培育高成长性企业、经济增长点、千亿产业集群、企业上规模、市场开拓、地产品、名优地产品认定、工业应急抢险救灾;新型工业化、信息化融合、“三网融合”、推进信息消费、信息系统管理、电子商务支撑技术发展等工作;企业管理、企业诚信、企业改革、企业资产监管、创业投资、企业上市,牵头企业安全生产、维稳、善后、信访、劳动用工、行业协会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企业减负,参与民营经济等工作。
分管处室(单位):经济运行处、信息化推进处、企业服务处、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分管产学研、自主创新、质量标准和品牌、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新产品项目验收、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设计工作;编制机关预决算、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负责指导工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经济系列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产业人才工作。
分管电子信息行业管理、产业政策实施、行业发展的策略、中长期规划、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拟定、指导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商品的开发与生产;软件、动漫、网络游戏、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服务业等行业发展等工作。
分管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行业发展,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和自贸区工作;行政服务中心工信局窗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经济法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顾问工作。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内部审计和双拥等工作。
监测分析工业运行状态趋势并发布有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总量平衡;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协助企业开拓市场;负责工业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规划及结构调整的意见;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指导、协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监测分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研究拟订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统筹指导、协调行业准入;统筹规划、指导、协调重大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建设。
拟订鼓励企业加强技术进步、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结合,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工业重大新产品项目的验收;指导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项目的实施;统筹协调工业行业技术规划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提升和品牌管理;承担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工业设计行业发展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与信息化招商引资的方案、政策;组织工业和信息化招商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发布;负责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榕台产业、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有关工作。
负责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牵头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指导和服务乡镇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管理市级乡镇企业发展基金。负责企业宏观管理和指导,推动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企业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企业改革的善后、维稳、信访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劳动用工、劳动“三方”关系等方面问题。参与制定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节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处职责为: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指导工业领域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开展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在线监测;按规定开展工业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节能、循环经济、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的推广应用;组织并且开展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
组织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三网融合;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电子商务支撑技术发展。
承担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负责起草相关行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承担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按规定承担相关资质管理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规划;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指导软件人才培养工作;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市级国家医药储备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起草相关行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指导、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承担钢铁、有色金属、稀土、建材、化工、装备工业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负责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稀土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民爆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起草相关行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承办国防科技工业项目对接、军民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工作;加强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工业与信息化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及“老字号”保护和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工艺美术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负责工艺美术行业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协助审查工艺美术行业重大、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指导工艺美术研究发展,协调推动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技术传承发扬;协调解决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艺美术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牵头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综合协调局有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承担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组织或参与起草我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承办局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市经信系统法制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承担福州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园区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定期分析园区发展态势,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建设,开展园区建设情况考核;局机关重要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全局各项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新闻宣传及内部资料编发。
负责指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和高层次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负责产业人才活动、考核评价、项目申报、遴选等工作。负责全市工程系列、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和完善产业人才政策,建立人才信息库。
按规定负责编制局机关预决算草案,监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牵头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号楼6层635室
主要职责:负责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创新与创业、经济运行监测等服务;开展软件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广、提供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咨询服务等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监测,落实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监测计划,开展节能技术宣传咨询等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本机关离退休人员及原5个行业办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离休和“5.12”退休人员等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